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C岗)考核中笔试部分包含维吾尔语测试内容。
5.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先确定申报A岗的拟聘人员,再确定申报B岗的拟聘人员。C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6.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7.考察
以适当方式对拟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精神。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8.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9.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10.报批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批准备案。
11.聘用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根据应聘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违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56122、87645529
邮箱:fdyzp@dlnu.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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