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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招考】2018青田县教育局公开选调部分教师37人公告

2018-07-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丽水教师.jpg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证相关学校的教师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职技校等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学校分布

学段

学  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音乐

体育

旅游

服装

电子商务

学前

教育

小计

高中

县职技校








1

1

1


3

温溪高中

1

1










2


船寮高中


1










1


  

1

2






1

1

1


6


初中

青田二中





1







1

华侨中学

1



1

1

1






4


温溪一中

1



1



1





3


温溪高中初中部

1



1

1







3


伯温中学





1







1


  

3



3

4

1

1





12


小学

城东小学

2











2

江南实验学校

2





1






3


城西实验小学

1


1









2


油竹实验小学

1

2

1




1





5


温溪一小

1

1




1






3


启文实验学校(支教)

1











1


  

8

3

2



2

1





16


幼儿园

机关幼儿园











1

1

油竹幼儿园











1

1


华侨幼儿园











1

1


  











3

3



  

12

5

2

3

4

3

2

1

1

1

3

37

备注:

1.当学科选调职数为1,而报名人数少于3时,取消本学科选调;当学科选调职数分别为2,而报名人数分别少于5时,相应减少本学科选调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选调。

2.鉴于县职技校、温溪高中、船寮高中选调的特殊情况,其报名人数不受选调职数比例的限制。当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相等时,入选人员的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二、报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原学校工作满三年(不含试用期,万阜乡校教师可放宽到满两年)。

2.具有调入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在本校教师中名列前40%(音乐、体育、服装、旅游、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学科放宽到前60%)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内获县级综合先进;近四年内获市级综合先进;近五年内获省级综合先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3年内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本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4.3年内在教师进城竞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搞有偿家教的;

6.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7.请客送礼、行不正之风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为青田县教育局。报名时需交乡镇级以上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1份,同时交验并提交与报名条件相关的材料,如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

本次选调教师将采用“统一考试、分别录用”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除填写清楚所报学段与学科,还要填写清楚报考学校,不得兼报。中学、小学、幼儿园不得跨学段报考。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7月27日下午3:00-4:30,地点为青田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2.笔试与面试:凡具备报名条件的教师先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为选调职数的2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笔试时间为7月28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在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水南公路107号)。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9∶00后不得入场。

面试时间为7月30日,地点在县教师进修学校(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入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20分钟。

3.公示与录用:按笔试成绩占55%和面试成绩占4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伯温中学、启文实验学校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选调的实际职数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的次序,确定入围者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

1.2015年8月起(及以前)至今一直担任乡镇级以上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的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予以加分,即其笔试成绩依次加报考学校本学科成绩平均分的7%、5%、3%、2%。

2.超编学校需要分流的教职工当年参加选调考试的,除应具备选调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外,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报名时可报考相近学科,其笔试成绩加报考学校本学科成绩平均分的10%。

3. 本次选调考试不受“凡评上县级综合先进或教坛新秀的,当年不得调动;评上市级以上综合先进或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的,三年内不得调动”和“凡评上中级职称的教师,两年内不得调动;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调动”限制;不受“各学校教师调出或调入人数均不得超过正式教师总人数的4%”的限制。

4. 选调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视选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5. 本通知由青田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将在青田教育网公告。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青田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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