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系统
当前位置:

宁海县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2020-11-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宁波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93613766展鸿宁波事业单位考试 |宁波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64825430 宁波展鸿公务员备考群

微信公众号:宁波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072829589 易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浙江省杭州市“宁海县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现场资格确认”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考试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14时至17时,地点为杭州(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宁海县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选聘指标。核减的选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认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已报名考生,可以保留资格参加我县增设的党政储备人才选聘考试,本次未完成的选聘指标继续使用,指标未剩余的岗位相应新增加1个指标。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海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选聘相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确定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提任县管副科(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在聘用期间考核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选聘将根据疫情期间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