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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四、待遇
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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