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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体检
拟聘人员需提交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公示通过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通过后进行录用。
8.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列为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和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530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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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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