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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1年8月26日(周四)8:30-12:00;14:00—17:30;
领取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新闻宣传中心二楼);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示于9月上旬。笔试成绩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
四、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由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
本此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5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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