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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8人)

2021-11-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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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为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考试。

领取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16日—12月17日,地点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网、瓯海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存在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网、瓯海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未录用人员中保留4个递补名额,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按总得分高低及个人意愿依次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http://hrss.wenzhou.gov.cn/)

2.瓯海法院网(http://www.wzohfy.cn/)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55888889。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瓯海法院司法督察室反映,联系电话55888877。来电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瓯海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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