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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2023-06-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中学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予以淘汰。

(3)总成绩

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复试成绩有并列第一的,并列第一者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中学报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宁波中学人事联系电话:0574-88126666;联系人:文老师。宁波中学网址:http://www.nbzx.org/。

     (五)监督电话:89183287

宁波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表.xlsx

宁波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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