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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2023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或《2023年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与组织人事部门等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各选调、选聘单位指定地点报名(详见《职位表》)。   

2.资格审查

由选调、选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后,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选调、选聘单位商区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对取消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5: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选聘单位商区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继续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5.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由选调、选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选聘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专业素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将被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工作及相关要求由各选调、选聘单位实施并负责解释。

考察完成后,选调、选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按照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转任、聘用人选,不唯分取人。人选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用手续。选调、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选调、选聘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选聘单位商区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委、丽水市莲都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122795;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057038、227186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各选调、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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