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聘用后与用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说明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有隐瞒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安邦安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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