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共5名,其中综合文字岗位2名,综合业务岗位3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1.青田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2.丽水市范围内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籍贯)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3.夫妻一方在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一方为丽水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岗位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9日以后出生),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计划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青田县内报考人员需符合新录用县直部门公务员满3年,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满5年;青田县外报考人员需符合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参加选调考试有关规定;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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