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务员局《2025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25年舟山市定海区专项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地点: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106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昌国路61号定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填写完成《2025年舟山市定海区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表》《2025年舟山市定海区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2,两张表格正反面打印,贴上近期免冠1寸免冠照),并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由党组织出具党员相关证明(明确具体入党日期,以支部大会通过时间为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署的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三)放弃资格复审确认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4月15日上午9:00之前,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dhqgwyj@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方式:0580-2609586。
二、面试、体检有关安排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后,考生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20日,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面试,不要因各种原因迟到而影响面试。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方便考生,面试结束后会尽快安排体检,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联系舟山市定海区公务员局。
联系方式:0580-2609586
邮箱:dhqgw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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