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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2020年禁毒专职社工招聘公告(18名)

2020-09-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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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八)录用

(1)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禁毒办、镇(街道)审核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录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2)补录: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补录,补录根据该招考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照“体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保障及工作职责

新录用禁毒社工年收入约5.5万-7.5万(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禁毒专职社工履行以下职责(仅供报名参考):

(一)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戒毒知识辅导、心理疏导、教育、劝诫等措施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毒瘾;协助相关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以及就学、就业、就医援助等;督促、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协助民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开展吸毒检测;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衔接工作;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依法开展吸毒未成瘾人员帮教工作。熟悉掌握辖区吸毒人员底数及现实状况,会同社区民警、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禁毒工作站或者禁毒联络员,加强与吸毒尚未成瘾人员及其家庭、工作单位、学校的联系,定期了解吸毒尚未成瘾人员的生活、思想状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帮助、教育其远离毒品,防止其再次吸毒。

(三)配合做好戒毒治疗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受治人员日常治疗和行为规范;引导、帮助和督促吸毒人员主动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与心理辅导;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防止区域内新滋生吸毒人员,有效降低复吸率。

(四)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社会面的禁毒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会同村、居禁毒工作站、联络员,认真做好村、居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禁毒宣传“进课堂、进企业、进家庭、进工厂、进社区”等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各类宣传活动信息。

(五)做好内务管理。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的戒毒康复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戒毒康复人员违反协议等情况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报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禁毒工作任务。

 

报考咨询电话:0574-86250298,赵老师;0574-86635399,孙老师。

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镇海区禁毒办。

 

镇海区禁毒办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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