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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47人)

2020-12-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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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村(社区)干部或专职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的;(4)学历高者。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ouhai.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后,由各镇街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符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1年1月4日。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uhai.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7.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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