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向全市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称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女年满21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正在从事禁毒工作、曾从事过政法工作、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退伍军人学历适当放宽;
(四)具有乐清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乡镇(街道):柳市镇2名,虹桥镇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北白象镇、天成街道各2名(男性),白石街道(男性)、智仁乡各1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3幢609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上交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统一拨款,按相关规定发放;
3、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考试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4、有相关工作经验(如禁毒、文秘、新闻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6、本通告由乐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佳 电话:57570111
乐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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