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5)《瑞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招考职数1:1.5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社区工作实务,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闭卷考试。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瑞安民政信息网(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6/index.html ) 上公示 7 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一个月,录用人员享受瑞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所在岗位1.3系数内,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温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 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 7 天内 2 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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