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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场复审将于2021年4月12日- 4月13日举行,现将现场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2日- 4月13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1楼招聘大厅。
二、现场复审所需资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鄞州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专设退役军人岗位还须携带退役军人退役证。专设党务工作者岗位还须携带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30-35周岁年龄段的报考人员另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务工作经历或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证明(均标明起止时间)进行现场复审。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现役军人配偶结婚证、军官证或士官证,镇(街道)出具的鄞州区外现职社区工作证明,国有企业出具的鄞州区外现职党务工作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复审防疫须知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复审人员感染风险,确保复审安全有序开展,参加复审的考生应在复审前3天,申领“健康码”(“甬行码”)。复审当天,考生需佩戴口罩,“健康码”(“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复审等候区,按招聘单位防疫要求参加现场复审。
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复审,视作放弃笔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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