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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报考人员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3日。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奖励项目等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1年5月13日前取得。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健康码”非绿码或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2021年5月30日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考试期间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点进行排查,经专家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考生可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0579-82176634。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加分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70020。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费需自费。
5.金华市金东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金华市金东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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