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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分
①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5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加10分。
③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加5分,需提供退役证明。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并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ts.gov.cn/)进行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遇总成绩同分的,没有加分项的优先录取;均有加分项的,加分项少的优先;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于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于退役军人;组合加分项(同类型)同分的,由县民政局会同招聘工作协同部门按照优先级认定;笔试成绩和加分项均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此次聘用合同到本届届止,是否续聘以考核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为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将建立储备人员库,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乡镇),按招聘计划数20%的比例储备,有效期截止到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各乡镇在储备对象有效期内出现减员及岗位需求时,经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可以从储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人选,直接审核、体检、公示后聘用。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6、联系电话:0577-59281034。
附件:2021年泰顺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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