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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树立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选调单位)共推出4个职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现有市级专班(截止2021年12月)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④经组织部门抽调,在现有市级专班工作1年以上,目前在岗或2021年1月之后结束现有市级专班工作; ⑤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⑦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⑦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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