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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第二轮)公告(321人)

2022-06-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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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复审或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

3.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4.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该岗位所有面试评委的评分均为有效评分后重新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或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报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聘用,并报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

3.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面试公告发布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

4.聘用期间,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市、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杭州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 )、

是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拱墅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5.面向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取得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入职资格。

6.招聘岗位咨询:85166810,8582098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7.本公告由拱墅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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