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丽水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07757512 |丽水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7690121
|
微信公众号:丽水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3754314183许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青田网向社会公示7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反映问题并经查实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对象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合同制度,最低工作年限为1周年。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工资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 6501930
青田县委统战部(侨办)咨询电话:0578-6516012
青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8-6099251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7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8-6830062
本公告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