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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充实浦江县社区工作力量,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条件:浦江县户籍人员,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具体岗位、学历条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详见附件1,加分项目详见附件3;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浦江县环城西路182号(浦江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照附件1 “报名材料”中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对已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加分项目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内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需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考生加分情况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浦江县第四中学(浦江县浦南大道266号)
综合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21年9月—2022年8月)、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加分项:加分内容和加分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3。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两者合计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取整)。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选岗、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录取通知书到相关街道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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