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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江区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 工作者公告(45名)

2022-11-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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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00-11月24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公布核减岗位

(1)本次招聘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3的,经研究后可降至1: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核减的计划数转增至其他岗位。转增办法:核减的计划数在1:2比例的前提下转增至招报比较大的岗位。若不符合转增计划条件(即其余岗位达不到1:2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

(2)核减、转增、核销计划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12月1日-12月3日9:00,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3日9:00。请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加分。笔试结束后,退役军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2分、3分、5分。以上加分不同类型可以累计,5分封顶。特别提醒:具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上述相关佐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传的,视作自动放弃加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加分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将《衢江区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及所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衢江区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户籍放宽要求的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报名人员系退役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年龄放宽要求的证明原件。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江区民政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加分前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工作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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