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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余姚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23人)

2023-07-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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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 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社会工作者持证加分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加分的,须提供所属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党支部、党总支证明不作为加分依据);有退役军人属性加分的,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

3. 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有效委托书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及体检相关事宜在余姚人才网公告。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体检对象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附加分)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含附加分)仍相等,则加试一轮,以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表现,审查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有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招聘计划由各乡镇(街道)分配至各社区,并按余民基【2022】130号《余姚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被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新进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由所在乡镇(街道)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办法

1.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人员储备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但仅因招聘计划所限而未被录取的人员,在面试合格者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实际招录人数1:1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纳入人员储备库,人员名单适时公告。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最长不超过1年。储备期间,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并需补员时,可适时分批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储备库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补录。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余姚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其中,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请在报名系统及时查询。

(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和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户籍、年龄、附加分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8月3日。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伪造、编造的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余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处理。

(五)若确因客观原因而须调整招聘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将在余姚人才网公告,对此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余姚市民政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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