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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由街道组织实施,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嘉兴城南”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街道纪工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选,由街道统一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并与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通知录用而不按时报到的,街道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嘉兴城南”,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街道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咨询电话:0573-8261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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