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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126)

2023-10-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配强社区组织力量,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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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7人,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9人,合计12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余杭区户籍;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户籍限制。户籍以2023年11月02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02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社工01、社工02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实)。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报考定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须在余杭区所辖镇街任专职网格员且目前仍在岗。需提供所在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事余杭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3)。

9.报考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伍(役)证或相关证明

10.报考定向编外人员(部门、镇街)岗位的,须在余杭区内任编外人员(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指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的人员),工作满1年(2022年11月02日前任职),目前仍在岗,且近一年所在单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需提供所在镇街或部门出具的《从事余杭区编外人员工作证明》(附件4)。

11.报考党务01岗位的须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1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报考;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党务工作者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有关年龄、户籍、学历、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含)。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现社办〔2023〕3号) 文件精神,对户籍、职称等进行笔试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加分条件如下: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与报考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3分。

2.职称加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党建聚力·余杭楼长”工程进一步加强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镇街报备的楼长中,工作满1年表现良好及以上的,参加区级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笔试成绩加3分。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区统一组织,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笔试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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