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571-81050960。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8052216(童老师)
附件: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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