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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50人)

2020-07-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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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7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14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截止到2020年7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或2020年毕业且在7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并及时登录查询。

12.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6966698。

 

附件:

1.《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1-3(点击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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