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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6名)

2021-08-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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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  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9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9月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面向从温岭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6.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8.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9.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温岭市中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10.招聘序号015、016、041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自行安排。在择岗通知书发放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2.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监督电话:86151699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86010877、860109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145386

 

附件1:2021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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