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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设计类专任教师岗位:除试讲外,再加一轮实践技能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实践技能成绩×50%+试讲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其他岗位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主要考察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低于3:1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面试的名单于考试当天中午公布,当天下午进行面试。
2.考试入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专任教师岗位如遇同分的,另行加试)。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寸照1张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付。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八)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十)因疫情关系,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事宜将视疫情情况临时调整,具体以我校通知为准。
五、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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