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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14人)

2022-10-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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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四)考核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第一轮采用远程面谈的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由相应二级学院组织,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面谈成绩不计入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

专任教师岗位第二轮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它岗位

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它岗位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低于3:1的全部入围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考试当天中午公布,下午进行面试。

3.体检考察入围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总成绩相同且超过录取人数的,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拟录用人员如属温州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引进录用的书面意见。

3.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寸照1张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付。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enzhou.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考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5.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录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其它告知事项

(一)结合疫情形势,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选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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