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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 应聘资格的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3月31日(笔试前一天),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报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辅导员3岗位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经折算)即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但暂未取 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招聘条件涉及中共党员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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