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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2人)

2023-04-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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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4月12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4月13日前向洞头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洞头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后于报名开始前发布补充公告。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职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笔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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