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宁波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93613766 |宁波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64825430 |
微信公众号:宁波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072829589 易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外,面试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为: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岗位体检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资格取得时间、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23日。
(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三)义乌生源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招聘计划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