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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115250(浙江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0571-85118336(浙江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处)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0571-85022300;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0571-56000316;
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0571-87961189;
浙江工人日报社:0571-88869591,0571-8720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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