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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8名)

2023-04-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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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其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4月18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8日(附件1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四)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与岗位之间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不宜报考。

(五)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电话:0576-8851106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台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519392、0576-88519393。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 2023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表格.doc

  附件3 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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