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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3-04-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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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谈:在考点城市设置面谈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轮面谈主要考察面谈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工作愿景、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岗位匹配基本要素等综合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2、笔试:本次考试笔试将在考点城市举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将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材料写作,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3、面试:面试将在北仑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且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公示后因各种原因,考生放弃报到的,不再递补。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五、招聘相关政策

1、招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录用人员入职满两年(含试用期)后,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事业正科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事业副科经济待遇。专技岗位按职称聘任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首次定级可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4、对户籍在宁波市区外的招聘录用人员享受三年人才公寓政策。

5、招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4、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未涉及的专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主。

5、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384220,89384219。(工作日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4311。(工作日时间开放)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宁波市北仑区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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