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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科研类岗位)公告(11人)

2023-04-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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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考试考核

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专业水平考核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专业水平考核

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考核。

根据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及提交的学术论文清单,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s://sky.zj.gov.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公布。

通过专业水平考核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s://sky.zj.gov.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125(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620号(邮编:310007)

联系人:李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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