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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人才直通车(事业单位)招引公告(13人)

2023-04-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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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地区事业单位公告汇总全国各地公职考试真题公务员课程免费资料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放弃考察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材料文件及其他材料,均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我区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硕(博)士毕业生不能以原有学历报名。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四)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尚在立案调查期的均不得报名。

(五)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

六、相关待遇

1.招引人员作为年轻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2.给予招引人员相应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文件享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助,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80万元购房补贴及50万元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及20万元生活补助。全日制本科生享受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及最高3.6万元租房补贴。后续如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2368078。

附件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xls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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