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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择岗
择岗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参加分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1.择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的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别体检项目的,先确定为考察对象,统一参加择岗,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6月2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5.招考专业参考《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7.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当年幼儿园年审为不合格,3年内(截至2026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3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8.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62548;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附件:1.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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