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温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38252772> |温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6807645
|
微信公众号:温州公务员考试资讯|电话咨询:18668059206 孔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本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根据报考岗位需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已在外地落户的苍南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请密切关注。
2.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8月4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2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7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4.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截止到2023年8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