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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拟于2023年9月23日在杭州市内举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如届时因其他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会计领域相关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认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办法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
3.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wrc.com)。
招聘过程相关通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商务厅人事处:0571-87051842;
机关纪委:0571-8705114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0571-87156262。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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