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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以现场审核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B类岗位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A、B类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A类岗位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如遇主动放弃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年龄要求应与报考时的专业、学历、学位配套一致。
(五)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8307788。
六、政策待遇
具体人才政策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十个政策的通知》(越政办发〔2023〕1号)为准。
附件: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职位表.xlsx
附件2: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B类岗位职位表.xlsx
附件3: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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