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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的公告(77人)

2023-11-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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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3)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平行录取一段(原第一批)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原第一批)录取证明(附件4)。

(四)资格初审和面谈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0130-0134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优先签约

报考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及成员单位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对象所需第1、2条的,经现场面试后(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优先签约。

拟签约者如遇报考岗位重复且超出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征求考生意愿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报考岗位如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 “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 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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