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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115250(浙江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0571-85118336(浙江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处)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0571-85022300;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0571-56000316;
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0571-87961189;
浙江工人日报社:0571-88869591。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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