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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6名)

2024-03-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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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通知。

2.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4. 总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报考宁波市同济中学、宁波市咸祥中学、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等3个单位财务会计岗位的, 按总成绩排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单位)。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单位)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0574-89183385。

(四)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表.xlsx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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