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5月14日起至5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20日前向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88312907,0577-61277008。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教练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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