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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温州理工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人)

2024-06-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和专业答辩等方式,复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参照下表。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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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1.温州市域内在编在岗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

2.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聘用制。

3.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4.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2.选聘岗位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将结合参考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获取应聘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应聘。

4.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入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逾期不能完成解聘手续或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如遇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由我校结合岗位用人需求及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方式的,将另行通知。

7.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680751。

五、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2.联系电话:0577-86680897;

3.咨询邮箱:rscrck@wzut.edu.cn(发邮件咨询,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4.学校网址:www.wzut.edu.cn

附件:温州理工学院公开选聘岗位计划表(2024年第一批)


温州理工学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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