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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4-07-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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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台州市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详见“台州市检察事务中心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检察机关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情形的;

4.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情形。



四、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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